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16-22010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十一局 建筑材料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环氧树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电十一局 建筑材料厂计划采购环氧树脂等材料用于材料生产
2、招标范围:环氧树脂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进货量(kg) | 备注 |
1 | 环氧树脂 | E44 | 1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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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氧树脂 | E51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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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方式:本次招投标采购数量为招标人年度预估采购量,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采购。本次招标合约履行期限为2023年01月至2023年12月。
5、 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方技术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招标方主张任何权利,投标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4、 投标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近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其他,满足国标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