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询价编号:POWERCHINA-0111001-220221
一、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一分局湖北兴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垃圾设计能力为300 吨/日、或10.95万吨/年,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采用“垃圾全量焚烧发电+飞灰固化+飞灰卫生填埋”工艺,配置 1×300 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7.5MW 抽凝汽轮机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 脱硝+半干式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技术。项目服务范围为兴山县城乡及周边签署处理协议的相关地区,项目服务年限为 25年(含建设期)。
二、询比价范围
1、询比价范围:一分局湖北兴山垃圾发电项目部所需汽车衡设备及其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为公开询比价,中标后按照中标单价签订供货合同。
2、本次采购数量: 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汽车衡 | 60t,静态电子汽车衡 | 台 | 2 | 详见询价函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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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交货时间:2023年2月。
4、交货
5、质量要求:详见询价函。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报价响应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2、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建筑企业供货业绩,近三年内具有垃圾焚烧发电站的供货业绩60T及以上的汽车衡不少于5台套,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拟派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各设备所在专业技术经验、且具有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简历和相关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企业资质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报价响应人具有经营销售建筑材料的资质证件资料。
5、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6、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在线报名、下载询价函,无需现场报名。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询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6日17时前(北京时间),询价函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无需现场递交。
2、逾期递交询价函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