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port:spaces">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6-230102
一、竞标条件
水电六局华东公司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华东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稳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鱼台县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西支河南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西支河南(鱼新一路至东鱼河段)段河道清淤、消落带修复及护岸补砌、漫滩地、堤防提升、泵站提升、堤顶路、堤内外坡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其中计划治理河流长度6800m,河流平均宽度55m,清淤9.24万m3,消落带修复及护岸补砌14.96万m2,漫滩地31.28万m2,堤防提升19.04万m3,泵站提升6座,堤顶路10.88万m2,堤内外坡8.16万m2,防洪标准50年一遇。port:spaces"> port:spaces"> 2、竞标范围:本次竞标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port:spaces">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21000 | m³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合计 | port:ignore"> | 21000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说明: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数量(采购的具体数量以所签订合同为准),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且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本次竞标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税金不计入竞标总价。
4、交货时间: 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上旬起至工程施工结束,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且按采购人要求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7、付款方式:
(1)甲方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电建集团财务公司承兑汇票/E信通/云信/电建融信等方式向乙方付款。如甲方支付汇票,汇票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提前贴现,乙方自行承担贴息费用。
(2)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上,经地磅称重确认(按照每1立方水泥稳定碎石重1.8吨计算),由项目部专人验收合格后视为有效材料,双方签署《材料验收单》。甲方收到当期货款总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后,本月向卖方支付应付当批货款金额的90%,剩余货款10%作为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更换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保金自最终结算日起30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3)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4)乙方于每月26日持经甲方确认的供货《材料验收单》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办理当期结算,若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则付款时间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三年内水泥稳定碎石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