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郑州轨道8号线一期土建施工01标08工区项目采购一批PCF排水网垫,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轨道8号线一期土建施工01标08工区项目部圃田车辆段合同额7.4亿元(含规费、暂列金),段址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郑汴物流通道以南地块内,呈南北向布置,红线范围占地约29.4公顷(红线调整后),南北向长约1100m,东西向宽约300m。段内总建筑面积12.4万㎡,包含:运用库及辅跨、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维修中心厂房、后勤楼、综合楼等15个建筑单体。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郑州轨道8号线工程土建01标08工区项目经理部所用PCF排水网垫。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PCF复合防排水网垫 | 3*30m 5mm厚 | 《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技术标准第6部分排水材料》Q/CR 549.6-2017 | 平方米 | 53073 | port:ignore"> |
说明:以上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预计2023年5月-8月,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进场,由买方负责卸车。
2.5.交货
2.6.PCF排水网垫质量技术要求:
PCF排水网垫属于“复合排水隔离垫”适用于《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技术标准第6部分排水材料》(Q/CR 549.6-2017),由透水层、排水层、隔水层构成,以透水土工布作为透水滤层,以不透水土工膜为隔水层,以热可塑性高分子聚合物在丝条未凝固条件下使丝条旋转、并令丝条多点相互粘结形成的三维立体网状片材作为排水层,经热粘结将透水层、排水层和隔水层复合形成整体式复合型防排水材料。
用于路基基床封闭的 PCF复合防排水网垫,厚度5mm,单位面积质量≥1050g/㎡,排水层开孔率卡75%,平面通水量≥10L/㎡/ min,滤层土工材料垂直渗透系数≥0.1cm/s,层间剥离强度≥0.3KN/m;路基工程用排水层芯材原材料一般采用聚丙烯(PP),不得使用再生料。
产品样图
2.7.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0日到本月9日。
2.7.2.结算: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5日前到询价人工经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肆份,需由询价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贰份,投标人贰份。
2.7.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投标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7.4.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结算后,6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97%,扣留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2.7.5质保金:质保期为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14个工作日内支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8.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3)缴纳方式:报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报价人按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2.9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3%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以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方式向项目部交纳合同金额的3%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近两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1份。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2份单个合同金额30万以上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须显示出合同金额或供货金额)。
3.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不接受被中国电建集采平台“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参与投标。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05月17日17:00前在(https://)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https://)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05月19日17:00前登录(https://)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水电五局二分局或水电五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总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