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30128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采购与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采购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南部园区,规划建筑面积约 115080.24 平方米,包含配套综合楼,混凝土厂房,钢结构厂房,钢结构仓库,定制厂房,垃圾收集站,固废库,独立门卫房,丁类仓库等。
2、竞标范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明:以上数量仅为招标参考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数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市场开发、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结束(以通知送货时间为准)
5、交货 (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6.2付款方式及比例:采用按月结算,卖方供货后每月17日前开具专票与买方进行核对结算,次月支付卖方结算款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买方在竣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间不计利息;因项目业主方支付不及时,卖方给予买方2-3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未进行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
6.3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电建融信(账期不超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贴息费双方各半)。
6.4卖方未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买方拒绝支付货款。
7、质量要求:
7.1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限量》、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砖砌块》、CCGF 413.1-2015《砖和砌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供应的加气砖出厂凝期不小于 28 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保、水保要求,干燥收缩、抗冻、干密度、导热系数、放射性、强度等级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等。
7.2、厂家须提供的资料:墙体材料工业废弃物掺量检测报告;外墙新型墙体材料
砌体传热系数检测报告;新型墙材产品认定证书;新型墙材产品出厂合格证。
7.3、所供的产品应保证外形美观,尺寸规范,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损伤和破裂,不得有浅裂纹、划痕等影响美观和耐久性的缺陷。
8、其他要求:
8.1卖方车辆离场前,应将车辆冲洗干净后,经买方门卫检查后方可离场。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书(若有)。
2、竞标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近1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要求。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