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9-230129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 采购与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光伏支架材料,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概况:(1)大新庄光伏电站项目
大新庄光伏电站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场址在狮山镇大新庄西南侧附近的山坡
上,额定容量 40MW,安装容量 49.99MWp,容配比为 1.24,多年平均上网电量 6982.59
万 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1396.80hr。本项目拟安装 91728 块 545Wp 单晶硅光伏组件,由 3276 个组串 19 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 126 台,箱式变压器 19 台,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赤鹫光伏升压站,送出工程由电网负责建设。场区内改扩建道路 7.1km,场内新建道路 1.5km,工程永久占地面积 3947m 2 ,临时占地面积 680838m 2 。
port:spaces"> (2)上碗厂光伏电站项目
上碗厂光伏电站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场址在狮山镇上碗厂周边的山坡上,额
定容量 40MW,安装容量 49.99MWp,容配比为 1.24,考虑云南省 0.5%弃光率,多年平均上网电量 6918.10 万 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1383.90hr。本项目拟安装 91728块 545Wp 单晶硅光伏组件,由 3276 个组串 15 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 126 台,箱式变压器 15 台,以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 220kV 万德村光伏电站升压站 35kV 侧Ⅱ段母线。
(3)小石板沟光伏电站项目
小石板沟 25MW 光伏发电工程位于云南楚雄州武定县,场址在狮山镇贺铭村东南
边附近的山坡上,额定容量 25MW,安装容量 30.95MWp,容配比为 1.2399,多年平均上网电量 4320.23 万 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1395.84hr。拟安装 56784 块 545Wp单晶硅光伏组件,由 2028 个组串,共 9 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 78 台,箱式变压器 9 台,以 1 回 35kV 线路接入 220kV 万德村光伏升压站 35kV 侧Ⅱ段母线。
port:spaces"> (4)磨盘山光伏电站项目
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场址在狮山镇磨盘山附近的山坡上,估算投资2.4968亿元,占地面积1351亩,装机容量40MW,安装容量 49.99MWp,容配比为 1.24。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投标人索赔的依据。
3、竞标范围:光伏支架。
4、采购数量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各子项目名称 |
1 | 光伏固定支架及附件 | 2*14 | 吨 | 1900 |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 大新庄项目 |
2 | 光伏固定支架及附件 | 2*14 | 吨 | 1900 |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 上碗厂项目 |
3 | 光伏固定支架及附件 | 2*14 | 吨 | 1900 |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 磨盘山项目 |
4 | 光伏固定支架及附件 | 2*14 | 吨 | 1176 |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 小石板沟项目 |
port:ignore"> | 合计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6876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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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时间:交货时间: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供方收到采购人每批供货计划后的15天内全部送达指定地点。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交货
7、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需向买方按图纸4个子项目各提供1MW的支架用来试装,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卖方提供由银行或商业保函作为保证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正本1份(保函格式需买方认可)后支付预付款。合同货物到现场货值达合同总价的10%后20天内买方返还保函给卖方。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且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货款60%,安装验收完成后付至该批货款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自双方最后一批货交付并付款至95%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金在所有批次货物质保期满后30天内由甲方扣除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2)收款收据、委托:乙方应根据甲方财务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付款委托书,并提供扫描件及原件。
(3)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乙方应给予甲方15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8、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质量技术要求:(1)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云南省武定三期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规范以及图纸加工说明的各项要求。
(2)中标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GBT 45001-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光伏支架上立柱(直缝管)、下立柱(直缝管)等材质为Q355B。采用金属保护层的防腐方式:热浸镀锌厚度工艺,镀层厚度≥65μm;斜梁、檩条等材质为S420GD。采用的防腐方式:镀镁铝锌工艺,重量≥275g/㎡;前后支撑材质为S250GD。采用的防腐方式:镀镁铝锌工艺,重量≥275g/㎡,其余材料材质及防腐方式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图纸要求。
验收方式:货到交货现场,由供方组织卸车,卸车费由供方承担,需方及时组织人员对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进行外观验收。
port:ignore">(1)货物验收按理论重量计重,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允许的误差范围为±3%。
(2)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后24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实行检尺验收,采购方授权验收人员检验所到货物外观、尺寸、所附质量证明资料,清点数量,按设计图纸的理论重量换算为到货重量签收。同时,按检验要求随机从每批货物中抽取足够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光伏支架必须根据图纸选用对应的全新国标材料,不得使用非国标或旧材料进行加工,其长度、宽度、厚度等尺寸必须全部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光伏支架各部件的尺寸偏差必须符合对应的国标标准:檩条、斜梁、前支撑、后支撑的偏差必须符合《通用冷弯开口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6723-2008)及《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6728-2002)的规定;其它部件的尺寸偏差符合各对应的国家标准。其它验收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3)对初步检验合格的货物,采购人予以接收,视为货物已交付;对初步检验不合格货物,中标方应及时更换或补足。
(4)在开箱验收时,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货物资料原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文件(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与材质报告相符)。
2)详细装箱单,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5)货物交接时,采购人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中标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供货能力和销售业绩的供货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报价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制造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