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桩基检测试验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廊坊能源二期2×350MW燃煤机组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在现场组建检测试验室,对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相关建构筑物等工程进行检测。检测范围为本扩建工程所有土建项目所用的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测,配套厂外送出、供热管网、电厂大桥工程除外,厂内桩基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检测除外。第三方试验室至少应提供技术文件中要求检测的项目;专项见证检测(桩基完整性检测除外);特殊检测项目;配合将检测试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书面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工程竣工时,投标人需清运现场的设备、材料,清除地表和地面下 30 公分以内的所有临建设施,清理掉现场的各类垃圾,达到复耕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工程整体移交,服务期约30个月。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期限跟随工程工期,如工程工期有延长,土建第三方试验室服务期限保持同步。
2.1.4质量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测项目,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比例100%,各项目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表:土建试验室检测、试验项目及主要内容》。招标文件中数据仅供投标参考,最终检测项目以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情况的检测项目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证书(检测范围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土建检测试验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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