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载试验电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载试验电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222。
2.2 招标项目名称:车载试验电缆。
2.3 数量:1套
2.4 设备主要用途及基本要求
用于任务系统机上外场试验,由电缆与连接器组成,具备任务设备之间信号交联、数据通信功能,为外场试验环境提供信号通路,为各参试成品提供安全低频信号及供电信号保障。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完成系统交付;合同生效后12个月完成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