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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乌东煤矿西区Ⅳ3含水层渗流场演化机理与水害靶向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15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能源乌东煤矿西区Ⅳ3含水层渗流场演化机理与水害靶向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新疆能源乌东煤矿西区Ⅳ3含水层渗流场演化机理与水害靶向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矿区由原铁厂沟、碱沟、大洪沟及小红沟煤矿四个生产煤矿整合而成,分南、北和西区。矿井各采区工作面沿煤层走向布置,分水平开采,水平间距25m,采用综放工艺,主要开采煤层为中侏罗统的西山窑组B3-6(43#)、B1+2(45#)煤层,2煤层倾角平均87°,属于典型的急倾斜近直立特厚煤层。

随着西区开采深度增加,急倾斜近直立特厚煤层Ⅳ3含水层水害机理趋于复杂。一是受采动影响导致底板岩体持续损伤、裂隙网络发育、隔水层完整性下降;二是Ⅳ3含水层的高渗透压导致深部水压显著升高,成为底板突水核心驱动力,采动-岩体损伤-水压耦合作用更剧烈;三是底板裂隙分布不均、导水通道隐蔽,突水风险点难精准定位;

乌东煤矿现使用的水害防治技术主要是延续浅部开采时期的技术和治理经验,依赖于下分层泄水巷实现分层逐级排水的特点,存在施工难度大、成本高、接续难度大等问题,且无法预测Ⅳ3含水层渗流场、富水区域、出水点位置、出水形式及水量大小,现有水害防治技术无法适应日趋复杂的水害防治需求,Ⅳ3含水层渗流场演化机理及急倾斜煤层延深开采水害防治关键技术亟待解决。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进一步查明乌东煤矿西区Ⅳ3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揭示急倾斜煤层开采侧向岩体损伤及变形破坏规律,确定开采扰动下含水层渗流演化细观特征及涌水机理,形成延深开采侧向水害定向长钻孔靶向治理关键技术及措施(1)编制总体方案,通过现场调研、文献查阅、数据收集、常规物探、孔中物探、岩样采集、水压测定等技术手段查明Ⅳ3含水层顶底板界面厚度变化、富水区段分布及与采动空间的相对关系,量化分析含水体空间位置、储量规模与补给条件;(2)得到急倾斜煤层开采前与开采后的侧向岩体损伤及变形破坏规律确定开采扰动下含水层富水区渗流演化特征及涌水机理;(3)结合现场实践形成定向长钻孔水害靶向治理关键技术及措施;(4)录用核心论文3篇(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第一单位,新疆能源系统内人员为第一完成人,且前三完成人中不少于2人为新疆能源系统内人员,以录用通知书或见刊为准。)。

2.1.3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洪沟路1937号乌东煤矿。

2.2 其他:本项目中涉及长钻孔施工及取芯工作由乌东煤矿实施,投标人指导。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

(1)Ⅳ3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研究

(2)急倾斜煤层开采侧向岩体损伤及变形破坏规律

(3)急倾斜煤层开采扰动下含水层渗流演化细观特征及涌水机理

(4)急倾斜煤层开采定向长钻孔靶向水害防治关键技术及措施

预期目标:本项目拟针对急倾斜特厚煤层延深开采特点,开展急倾斜煤层开采西区Ⅳ3含水层渗流场演化机理及急倾斜煤层延深开采水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形成急倾斜煤层延深开采水害防治关键技术方案,实现“以孔代巷”靶向治理的方式解决Ⅳ3亚含水层的水害威胁。

项目研究成果将有利于乌东煤矿前期研究成果的系统化、精细化的提升,推动乌东煤矿Ⅳ3含水层水害防治技术整体提升与下一步的成果转化,推动乌东煤矿对沉淀的研究成果快速推广应用与成果转化,为其它急倾斜煤层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防治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2.4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内容包含(煤矿水害防治、煤矿水害治理、煤矿防治水其中任一项)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材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内容包含(煤矿水害防治、煤矿水害治理、煤矿防治水其中任一项)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要求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22 18: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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