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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哈密新能源公司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24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三塘湖第一风电场(丰源):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约72km,距离三塘湖乡约36km,距离哈密市公路里程约234km。

三塘湖第二风电场(3D):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北部约85km,距三塘湖乡约48km,距离哈密市公路里程约249km。

三塘湖第三(弘毅)风电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西北部约93km,距三塘湖乡约53km,与哈密市直线距离约256km。

三塘湖第四(东豪)风电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西北部约98km,距三塘湖乡约59km,与哈密市直线距离约262km。

烟墩第一风电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东南部,场区距哈密市约110km,南距G30连霍高速30km,北距离S22梧骆高速3km,交通便利,厂址分为风电区、生产管理区及变电区。

景峡西风电光伏场站:位于哈密市东南约170km,连霍高速(G30国道)西侧的戈壁滩上,距离烟墩收费站直线距离约25km,交通较为便利。厂址分为风电场、光伏区和变电管理区。

景峡风电二场(盛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东南部,场区距哈密市约189km,北距G30连霍高速3.5km,南距X098县道9km,交通便利,厂址分为风电区、生产管理区及变电区。

嘉泽鄯善东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楼兰百里风区,场址紧邻G30连霍高速、距离最近的七克台镇约49公里,距离鄯善县城约90公里,地形平坦交通相对便利,厂址分为风电区和变电管理站区。

鑫垣北塔山风电场: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兵团农六师北塔山牧场境内,场区距离奇台县210km,北距G331国道11km,厂址分为风机区和变电管理站区。

现场踏勘:见项目概况。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措两案”编制工作提资,10个工作日内相关设备、材料、机械人员全部到站,150天内完成9座场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项目施工,若因天气(大风、寒潮、降雨、降雪等)影响,现场天气工况不满足土建施工条件等因素,施工期顺延,在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开工时间另行约定。

项目整体进度:拟开工时间2026年10月,拟竣工时间2027年7月。

质保期:一年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项目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

(元)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疆内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包含原有污水处理系统拆除及回填,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9座场站生活污水系统迁移改造项目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包含联合体各方在内);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包含联合体各方在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生活污水处理系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提供设备的联合体成员应为生活污水处理系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需满足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完成至少3个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或改造的相关业绩(*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污水处理系统供货的成员方提供。(4)投标人拟派现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5)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包含联合体各方在内)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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