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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实验室化学试剂及试剂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8     浏览:0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实验室化学试剂及试剂盒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DG-26-038

项目名称:2026年度实验室化学试剂及试剂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2026年度实验室化学试剂及试剂盒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375,000.00元(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其中黄埔海关技术中心31万元;穗东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6.5万元);

3.

4.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年预算总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随之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给予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优惠的政策。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产品类别(非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其价格给予1%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 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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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编辑:zhongyuan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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