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襄中博天成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XMGLGK202602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定襄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定襄中博天成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303001 ),已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140921-89-05-26671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将新建总容量为200MW/400MWh 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 配电装置、220kV主变、220kV配电装置、SVG无功补偿设备以及相应的二次系统、附属设施等。储能电站根据工程规划一次建成,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户外预制舱布置,拟由40个5MW/10MWh储能单元组成,形成8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一次预制舱,升压站配置1台200MVA主变(220/35kV),升压至220kV后接入通过定襄中博天成光伏~华电系舟山风电~长安220kV线路送出。 2.2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站内外道路、围墙、大门工程、绿化、给排水系统及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水环保、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 (4)其他: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包含招标人已经办理完成的各项批复及手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②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③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各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及并网、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最终满足正常运行要求;④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储能电站、送出线路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⑤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⑥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2.4计划工期:6个月(2026年5月1日—2026年10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施工 (3)设计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家数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