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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病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07     浏览:0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河南豫信 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病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病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YXZB-2026-00264    

2.2项目

2.3采购预算:550000.00

2.4采购范围及内容: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脑病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含眼震视图仪、床旁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达到医院使用要求的交钥匙项目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付。

2.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7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个标包。

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3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510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2026年及以后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余材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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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编辑:yuxi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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