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境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522001),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6]8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成品油税资金以及一般预算。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9个公路分局,受其委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9个地市,合计里程为556.851公里,其中一级公路为116.254公里,二级公路为371.831公里,三级公路为45.491公里,四级公路为23.275公里,功能性修复238.98公里,结构性修复317.871公里,其中: (1)大同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1项,处治里程共60.696公里。功能性修复28.823公里,其中:G512(28.823公里);结构性修复31.873公里,其中:G512(31.873公里)。 (2)朔州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4项,处治里程共31.427公里。功能性修复1公里,其中:S205(1公里);结构性修复30.427公里,其中:S303(15.678公里)、G336(11.749公里)、S206(1公里)、S205(2公里)。 (3)忻州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5项,处治里程共95.492公里。功能性修复56.050公里,其中:S312(50.634公里)、G208(3.562公里)、G241(1.854公里);结构性修复39.442公里,其中:S312(25.784公里)、G336(3.209公里)、G239(6.038公里)、G241(4.411公里)。 (4)吕梁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3项,处治里程共72.464公里。功能性修复17.867公里,其中:S218(14.27公里)、G307(0.597公里)、G339(3公里);结构性修复54.597公里,其中:S218(17.5公里)、G307(31.797公里)、G339(5.3公里)。 (5)晋中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4项,处治里程共43.57公里。功能性修复39.57公里,其中:G108(19.332公里)、S216(11.938公里)、S221(5公里)、S320(3.3公里);结构性修复4公里,其中:S216(4公里)。 (6)长治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9项,处治里程共61.201公里。功能性修复33.763公里,其中:S228(2公里)、G207(0.8公里)、G341(4.236公里)、S220(4.615公里)、S225(6.045公里)、S227(5.556公里)、S324(1.69公里)、S325(8.821公里);结构性修复27.438公里,其中:S228(3.117公里)、G207(3.429公里)、S220(1.157公里)、S225(2.099公里)、S324(3.97公里)、S326(13.666公里)。 (7)晋城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3项,处治里程共41.196公里。功能性修复33.099公里,其中:G342(21.393公里)、S331(2.706公里)、S333/T333(9公里);结构性修复8.097公里,其中:G342(3.097公里)、S333/T333(5公里)。 (8)临汾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8项,处治里程共87.683公里。功能性修复21.391公里,其中:S342(2公里)、S248(4公里)、S326(3.3公里)、S236(0.843公里)、S331(1.6公里)、S330(9.648公里);结构性修复66.292公里,其中:S330(22.781公里)、S342(18公里)、S248(8.4公里)、S326(1.28公里)、S224(7.969公里)、S236(2公里)、S331(1.705公里)、S235(4.157公里)。 (9)运城境内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共6项,处治里程共63.122公里。功能性修复7.417公里,其中:G521(0.92公里)、S232(2.497公里)、G342(4公里);结构性修复55.705公里,其中:G521(10.414公里)、G237(6公里)、S232(12.979公里)、S233(4公里)、G342(9.99公里)、S235(12.322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招标范围:2026年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0.5个月,工程施工期监理3.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2.4 质量要求:交竣工质量合格。 2.5 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项一级及以上的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监理业绩)。 3.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5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从业人员/监理人员>信息查询中可查询。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资格不予认定。 3.6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业绩应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在“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中查询到的已建业绩。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9投标人与施工中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时,不得中标。 3.10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2 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违约问题。 3.1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