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泽县府西街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12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府西街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C141000202600124001)已由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安行审发【2025】96号文件和安行审发【2026】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除申请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现对该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10865.26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1.67m²(包含商业、消防安防控制室及管理用房、公共卫生间及高位水箱间、疏散楼梯间、地下车库坡道等),地下建筑9953.39m²,道路及铺装面积8260.15m²,绿地面积4049.26m²。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泽县府西街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主要包括:地下车库、1#配套用房、2#配套用房、室外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与地下水控制工程等。 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7021.05万元; 2.4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泽县府西街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无严重违法等不良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