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宝右玉1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8-ZB-2605157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
一、招标条件 通宝(右玉)清洁能源 右玉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已由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通宝(右玉)清洁能源 右玉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朔审批函〔2025〕201号批准,本次招标项目为通宝右玉1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58-ZB-260515730),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总装机容量为100MW,同时同期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通宝右玉1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标段(包)内容:
2.3 交货 ②主机、轮毂、叶片、塔筒:2026年8月到货各2套;9月到货各3套;10月到货各4套,11月到货各4套; 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通宝右玉1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本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7.7MW(风轮直径220m及以上)且累计容量达到100M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不限同一合同体现)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注:①若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结算依据;容量以结算依据容量为准,时间以结算依据签订时间为准。②结算依据可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结算合同,否则不予认定。)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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