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2026年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第四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320115073400463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2026年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第四批)(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4632001),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134号、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5)184号批准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2026年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第四批) 2.2招标编号:D3201150734004632001 2.3项目治理单元:营盘林场、景尚林场; 2.4项目规模: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2026年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第四批)治理单元2个,营盘林场和景尚林场。营盘林场21500亩,其中包含人工造林12000亩,退化林修复7500亩,退化草原修复2000亩。景尚林场20000亩,其中包含人工造林9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退化草原修复10000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2.5工期: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退化草原修复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管护期: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管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退化草原修复管护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在职人员、退休未满3年人员及其家属担任法人代表、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