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河流域(高平段)重点区域污水收集处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GJZB-2026-06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河流域(高平段)重点区域污水收集处理与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勘察(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480001),已由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市发改资环发[2025]71号文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丹河流域高平进入泽州断面重点区域内涉及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排水管网工程、河道生态修复等,建设规模如下: (1)、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改造,原新庄污水处理站拆除后新建污水处理站,牛村污水处理站作为提升泵站使用,原河西镇污水处理站继续使用,待新站建成后停用;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河西镇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约为1000m³/d;新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约为250m³/d;改建及新建污水管网,建设总长度约为13.4km,管道管径为DN500一DN150,检查井约390座。 (2)、河道生态10km,其中,丹河主河道治理9.12km,许河河道治理0.88km。 (3)、建设新庄村污水处理站尾水净化湿地1000m²。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及后续相关服务。 2.3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5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任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可跳转网页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