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庄泵站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140000544600030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潘庄泵站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I1400005446000309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项目代码:2606-140553-89-01-935003 文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潘庄泵站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项目总承包(EPC) 2、招标项目编号:I1400005446000309001 3、项目规模:本工程利用寺河煤矿潘庄泵站高低负压抽采系统抽采的低浓度瓦斯,建设总规模为 1×60Nm3 /min 直流无焰氧化装置配套 1×40t/h 余热蒸汽锅炉拖动 1 台 9MW 汽轮机+9×1500kW 燃气内燃发电机组配套 1×9t/h 余热蒸汽锅炉拖动 1 台 1.5MW 汽轮机。 4、建设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6、估算金额:22802.19万元。(其中:设计费:601万元,施工费:9536.1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2665万元) 7、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 工程范围包括瓦斯电站的全部工艺系统、所有相关系统和附属设备设施EPC总承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全部内容,不包括电力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包含1台额定处理瓦斯纯量60Nm3/min的直流蓄热氧化装置、1台额定蒸发量为40t/h的余热蒸汽锅炉、1台9WM的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的空冷设备、9台燃气内燃发电机组、1台9t/h的余热蒸汽锅炉、1台1.5WM透平发电机组及配套的空冷设备、2套低浓瓦斯安全输送系统设备、1套燃气内燃发电机组配套的预处理设备、2套闭式冷却塔等与上述系统配套的辅助设备设施(含化水、电制冷、冷却水、暖通等)的采购、机组厂家所供设备与配电柜及其相互之间连接用管道、阀门、电缆等的供货和安装)(含发电相关设备、系统的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仓储、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相关全部内容);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相关全部内容),不包括电力接入系统。 8、计划工期:10个月。 9、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总承包 2.1工程总承包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燃气开发与利用或机电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符合本招标公告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联合体成员应明确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财务要求:具有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