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沁河流域(张峰水库下游-殷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河流域(张峰水库下游-殷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648002),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5〕216号、〔2026〕4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沁河流域(张峰水库下游-殷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河道治理长度约53.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坡 (包括斜坡式石笼护坡、台阶式石笼护坡);生态隔离带;生态沟渠;生态步道;河道垃圾清理;水生态科普配套,照明及弱电监控等。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 2.4 计划工期:24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信息 ”不良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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