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6月8日15时至2026年6月15日15时在《 》《全国 平台(山西省·晋城市)》发布了南村镇段匠村居民住宅楼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2916)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变更: 二、需更正内容为: 因项目评审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文件内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 名成员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4人。 更正后内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 名成员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5人。本次仅调整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不改变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全部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三、监督部门 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