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悦化肥 造粒成品冷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CDL-26050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田悦化肥 造粒成品冷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590001),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605-140522-89-02-932434,资金来源为折旧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田悦化肥 造粒成品冷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 (2)依据施工设计图纸,完成项目相关设备、工艺、仪表、电气设施和材料的安装、除锈防腐、土建施工等。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管道保护拆除与移位,以及引风机变频改造等。 (4)相关仪表、电气、特种设备的报检,以及改造完成后负责系统碰口、试压、吹扫、组态、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改造,并具备碰口条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所供设备、材料等质量合格,执行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文件中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6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作为本项目EPC总承包的责任方。 (2)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技术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条件赔偿发标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