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 新材料 锅炉脱硫系统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CDL-26071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 新材料 锅炉脱硫系统提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M1401000155210606001,已由巴公发展改革部批准建设(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6-140526-89-02-543256)。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 新材料 锅炉脱硫系统提标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LHZCDL-2607103 2.3 项目 改造完成后,可彻底解决原有脱硫系统高负荷运行稳定性差、治理精度不足等问题,保障锅炉脱硫系统满负荷、长周期、稳定安全运行,实现烟气超低洁净排放。 2.5 计划工期:截止2026年11月20日具备投料试车条件,当前系统停车状态; 2.6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对锅炉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包含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原有相关设备、管道、电气、仪表拆除及拆解,项目详细勘察(如需)、全套施工图设计、依据现行规范开展既有设备安全性检测鉴定及加固专项设计、竣工图编制、DCS系统组态,全套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安装材料采购(含现场设备制作、原有设备改造),全系统安装施工(含现有设备内部防腐检查与破损修复),岗位人员培训、单体试车及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全阶段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联动试车期间保运服务,以及项目全过程查漏补缺、优化整改直至完成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2.7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并符合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应当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环境类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方单位执业,且无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