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城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MR-2026-ZBG-05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城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EPC总承包(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M1401000155210194003) ,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140522-89-05-772858)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城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SXMR-2026-ZBG-059 2.3项目规模:利用阳城国营林场用地约50772亩(含可利用的建设用地8亩),建设集生态种植、特色养殖、加工、森林康养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林下种植:在阳城县国有林场范围内林下仿野生种植38760亩黄芩,6193亩酸枣;(2)在芹池镇芹池村将军腰约4300亩用地范围内建设营地、小型动物观赏园、慢行系统、森林冥想区等;(3)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蓄水池、成品装配式公厕、垃圾收集点、监控系统等;(4)在芹池镇芹池村,租赁现有厂房,购置中药材清洗、切片等初加工设备、成品运输车辆、巡检车、垃圾车等,达到年加工80万公斤黄芩饮片、19万公斤的酸枣仁生产规模。(项目建设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禁止开发区域。)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期服务; (2)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采购部分: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 2.5建设 2.6计划工期:36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3个月,施工工期33个月) 2.7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需设备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可以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行业或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