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陵川县昌城供热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ZB-2026-070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陵川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川县昌城供热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658001),已由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陵发科字【2026】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川县昌城供热 ,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政府配套,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陵川县昌城供热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QZZB-2026-07096 2.3 项目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并符合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应当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环境类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任职;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方单位执业,且无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3.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