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配套220千伏汇集站建筑安装工程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配套220千伏汇集站建筑安装工程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619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配套的220千伏汇集站。风电场位于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境内,南侧距巴里坤县城约62km,西北侧距三塘湖镇约32km。项目场址北侧有三塘湖~牛圈湖公路和G331线东西向通过,进场道路从三牛路引接,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位于拟建风电场内北侧,规划新建一座220kV汇集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中湖750kV变电站(三塘湖北750kV变电站)。本项目220kV汇集站围墙内占地面积3.2450hm²,主要由220kV配电装置、主变压器、35kV配电装置、接地变、站用变、SVG无功补偿装置、调相机及配套设备以及二次系统设备等以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组成。生活区位于汇集站西侧,主要由2栋生活综合楼、材料库房、危废舱、警卫室以及附属建筑等建筑组成。
本项目220kV汇集站规划主变容量为4×240MVA,本期一次性建成。220kV配电装置采用GIS系统,按双母线接线设计,规划出线4回,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及1回出线,预留出线3回。35kV侧按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计,每台主变规划2段母线,共规划8段母线,本期一次建成,35kV每段母线各规划5回出线,其中36回出线至风电机组,另外4回出线备用。本期规划建设6套±48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以及2套±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分别接入35kV各段母线。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配套220千伏汇集站建筑安装工程PC总承包(不包含调相机安装),总体为一个标段。包括220kV升压汇集站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验收、试运行、涉网试验、转商业运行、直到通过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项目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承包工作。其中分布式调相机系统的建筑工程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设备安装、调试、试验直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作均由调相机供货单位承担。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不包含冬季停工时间)。预计开工时间2026年9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1.5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类二级或以上、承试类二级或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220kV或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升压站(或汇集站或变电站)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或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升压站(或汇集站或变电站)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