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10156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56200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5〕306号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5〕39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6〕23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建筑安装工程费使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解决,其余部分由平鲁区政府筹措。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平鲁区白堂乡西易村,连接既有国道336,下穿木瓜界运煤铁路专线设分离式立体交叉,路线沿既有地方道路走廊带向西布设,过安太堡新村后折向西北,下穿G59呼北高速既有桥梁后路线继续向西北方向布设,终点在卧厂村东侧连接既有国道336,路线里程7.531公里,涵洞14道,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3处,通道1道。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工程施工: 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工程施工图(除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下穿木瓜界铁路专用线工程图纸外)范围内全部的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8个月。 2.4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336线平鲁县城改线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并且合法有效。 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5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交(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同时含路基、路面、交安工程)的施工业绩。 3.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同时含路基、路面、交安工程)的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同时含路基、路面、交安工程)的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今)未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 (8)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山西诚达公路勘察设计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 、山西豪正森资源环境规划设计 、晋北建业项目管理 、山西智渊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中铁十七局集团 )及与其存在招标公告3.6款所列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8 本项目的施工和施工监理同期招标,如施工和施工监理的投标人为同一单位或存在3.6条关联关系时,不得同时中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