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新疆能源化工 所属8座风电场风电机组维检服务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 新疆能源化工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2)近 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投标人须在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5个 49.5兆瓦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同类型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页、服务范围页、设备清单页、有效签字页、结算单、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管理资格证 B级及以上资质,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上述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少于 6个月的社保证明);(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