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投(滨海)发电 2026年 11月 1日起至 2028年 5月 1日止,共计 18个月;国电投协鑫(滨海)发电 2026年 11月 1日至 2028年 5月 1日止,共计18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
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1 |
DNYZC-2026-08-21-035-01 |
115滨海发电自行监测(陆域部分)及CEMS比对监测与废气、废水、地下水自行监测增补项目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或 江苏电力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认可项目范围必须同时涵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地下水、土壤、环境噪声。(2)投标人应在法人登记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跨省开展服务的还应向江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报备,并提供有效的报备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5〕 503号))(3)投标人近 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4)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 2021年 8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燃煤发电厂至少 1个环保自行监测和至少 1个 CEMS监测比对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未提供合同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