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 2026年第二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9-3-0016)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青海 2026年第二批物资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
2.2标段划分:标段包1:华能青海 2026年第二批物资采购
2.3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区域、德令哈区域各场站。
2.4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内。
2.5招标范围:华能青海 2026年第二批物资采购,采购范围为下属(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 、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 、格尔木华能拓日新能源发电 、格尔木时代新能源发电 、德令哈华能拓日新能源发电 、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 、德令哈阳光能源电力 、德令哈时代新能源发电 、海西华海新能源开发 )各场站生产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轴流风机、IGBT组件、防雷器、除颤仪等物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中标后与上述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项电力行业备品备件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