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南排洪渠绿化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00000048002663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南排洪渠绿化恢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2663006)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发[2022]206号、长发改投资发[202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南排洪渠绿化恢复项目; 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林业、园林、绿化或市政)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信用中国https:// /查询页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罪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企业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