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 海南东⽅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电项⽬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 海南东⽅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电项⽬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015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龙源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西南部感城镇西部海上区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12km,水深约12m-26.5m,场址东西宽7.5km,南北长10.8km,面积约为79.7km2,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500MW。
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内容要求为:采购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箱变和场内集电选用66kV,总数量不超过59台,总容量为500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含风机附属设备、塔筒设备、塔筒法兰、塔筒内附件与机组升压设备);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监控系统、自动升降装置、吊装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提供5年质量保证期服务。
交货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运证明须有业主盖章,并写明投运时间。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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