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大岗山左右岸高低线及机组进水口边坡和道路永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277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大岗山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大渡河中游雅安市石棉县,水库涉及甘孜州泸定县、雅安市石棉县,上游为在建的硬梁包水电站,下游为建成的龙头石水电站,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14个梯级。工程的主要任务为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600MW,年发电量114.30亿kW•h。目前,电站已建成发电。
2022年9月5日12时52分00秒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磨西镇(北纬29.59°,东经102.08°)发生6.8级地震,震源深度16km,震中位于大岗山大坝北西侧,距离坝址21km,震中烈度Ⅸ,影响烈度Ⅷ,实测坝基地震动加速度230gal,接近场地地震基本烈度(251.7gal)。
截至2022年9月8日16时共发生20次余震,最大余震4.5级,其中2022年9月5日12时56分34秒发生4.2级地震,震中位于大岗山大坝南侧,距离坝址4.9km;2022年9月7日2时42分15秒发生4.5级地震,震中位于大岗山大坝南西侧,距离坝址3.1km。
“9·5”泸定6.8级地震的主震及余震震中均位于鲜水河断裂南东段的磨西断裂带,该断裂距离坝址最近4.5km。
2022年“9·5”泸定地震后,大岗山水电站场内交通公路和部分边坡多处出现路基、路面开裂、沉降,挡墙及边坡垮塌等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破坏。
“9·5”泸定地震后,大岗山水电站设计项目部组织了相关技术人员,对大岗山场内交通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主要排查了左岸1#路(左岸低线公路)、3#路(左岸上坝公路)、5#路(左岸缆机平台公路),以及右岸2#路(右岸低线公路)、6#路(右岸上坝公路)、8#路(右岸缆机平台公路)以及几处工程边坡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1#路(左低线)K2+685.00~K2+750.00段崩塌落石,采用明洞设计方案,新建明洞长65m;
(2)1#路(左低线)K2+815.00~K2+870.00段崩塌落石,采用明洞设计方案,新建明洞长55m;
(3)2#路(右低线)K2+370.00~K2+480.00段高位崩塌(解决交通问题),采用明洞设计方案,新建明洞长110m;
(4)2#路(右低线)泄洪洞出口边坡崩塌(解决边坡稳定问题),对By-6、By-17、By-18、By-19、By-20采用清坡+系统锚喷+主动防护网等设计方案;
(5)2#路(右低线)崩塌及By-5、By-16处理,采用清坡+边坡支护(挂网喷锚等)设计方案;
(6)6#路(右岸上坝公路)进洞口冲沟落石封堵洞口,采用明洞设计方案,新建明洞长20m;
(7)8#路起点段路基边坡垮塌,采用隧道方案,新建隧道长度135m;
(8)进水口上游侧边坡崩塌,采用清坡+边坡支护(挂网喷锚等)设计方案;
(9)左岸1#冲沟,沿沟清理渣体,冲沟内原采用M10浆砌石衬砌导槽,对损坏部分进行恢复;
(10)生产区域防护网封闭,主要为被动防护网和隔离栅的恢复;
(11)其他需要处治的内容,主要包括1#路路面及海流沟桥台搭板恢复;2#路渣体清运、路面及挡墙恢复、边坡防护等;5#路,包括:路面工程(第二个回头弯至终点,桩号范围K1+300~K2+828)、坡面防护工程(主要是第一个回头弯处未完成的部分,编号KG03,坡面采用框格梁锚筋束支护)、防撞墩、挡墙;8#路渣体清运及路堑墙;大岗山生产区域防汛抢险工作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采用1个标段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主要针对场内交通及部分水工边坡灾害点进行治理施工。
本合同应完成的永久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路基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及路基防护工程的施工及其有关作业;
2.路面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在已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的基层和面层,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及其有关的作业;
3.隧道及明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隧道的施工准备、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水、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监控量测、特殊地质地段施工与地质预报等以及其他有关工程的施工作业。
4.工程边坡治理
承包人应完成泄洪洞出口边坡崩塌治理、右低线(BY-5、BY-16)崩塌治理、进水口上游侧边坡崩塌治理、KG03处边坡、场内交通公路零星边坡。
5.生产区域防护网封闭
承包人应完成大岗山生产区域被动防护网、主动防护网和公路防护网(隔离栅)安装施工。
6.沿线设施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7.绿化及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完成施工及维护期间的环境保护,以及绿化工程中植物的种植和管理等的有关作业。
8.大岗山生产区域防汛抢险工作
承包人应完成2023、2024年大岗山生产区域道路保通及泥石流应急处置。
2.1.3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总工期19个月,计划自2023年6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完工,其中路基、路面、所有明洞及隧道工程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实际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1.4 项目建设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公路工程(含隧道)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场内道路(含隧道)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公路工程(含隧道)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场内道路(含隧道)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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