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54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国能(惠州)热电 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石膏的运输,保证石膏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预计销量:石膏5万吨。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
石膏2.5万吨 |
第2标段 |
石膏2.5万吨 |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