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线探伤成像系统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2.5 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财务状况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担的射线探伤成像系统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附带技术指标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关键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