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调速器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调速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硬梁包水电站
2.2 规模: 硬梁包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二等大型,电站装机1116MW。其中:大电站安装4台27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生态电站安装1台36MW的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硬梁包水电站计划生态机组和大电站首台机组在2024年6月30日投产,大电站第2台机组2024年9月30日投产,大电站第3台机组2021年1月31日投产,2025年3月31日全部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
立轴混流式水轮机的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4台套,轴流转桨式水轮机的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1台套。
2.6 交货地点: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硬梁包水电站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详见第五章技术附表交货进度中附表D。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通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
自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计和制造过单机不小于27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数字式微机调速器、压力等级为6.3MPa且主配压阀直径不小于150mm,且上述要求的业绩不少于两个电站。
自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计和制造过单机不小于36MW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的数字式微机调速器、压力等级为6.3MPa且主配压阀直径不小于80mm,且上述要求的业绩不少于两个电站。
以上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备注:上述设计和制造的供货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