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一厂废树脂回取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对秦一厂22#厂房S-01/1槽内贮存的放射性废树脂进行回取,并采用废树脂运输槽车进行厂内运输,至方家山固体废物处理系统(TES)处理。
2.4 招标范围
秦一厂废树脂回取变更的物项供货范围,涵盖本变更所涉及的工艺设备、机械、电气、仪控设备及相应的主要材料及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等。
2.5 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的物项和服务供货。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3.通过ISO 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投标人或其压力容器分包商应具有成套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投标人或其压力容器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等级的承压容器制造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入、停业、清算状态)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标书中附自查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