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华春苑招待所改造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地点:云南省 官渡区世纪城华春苑
2.3工期:75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1)室内改造:
1)装修改造:拆除所有装饰装修面层及基层,装修方案的设计。
2)水电、灯具改造:拆除所有预暗埋的水路、电路管线,根据装修设计方案重新敷管布线,安装照明灯具。
3)更换家具、电器、卫生洁具、灯具、窗帘、门窗等配套设施设备。
4)更换配置与主光纤、电器等设备相匹配的综合布线。
(2)其它:
1)电梯厅装修改造:除所有装饰装修面层及基层,重新设计装修设计方案。
2)改造热水系统。
3)增加中央空调。
4)增加智能控制系统。
5)铝合金玻璃窗封生活阳台及客厅阳台。
6)智能集中心控制平台系统建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或优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符合方案要求及使用功能要求,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承包。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装饰装修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应承担过3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的房屋装饰装修类似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智能建造师专业技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②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③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④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⑤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