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21-12-2-18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信息技术 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规范华能集团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实现集团公司非结构化元数据管理、文档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密级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和基础的知识图谱能力的建设,满足环能华能集团各部门对非结构化数据的上传、管理、共享需求,集团公司文档处与信息公司进行了多次技术研讨,已初步形成华能集团非结构数据平台的建设方案。该方案总体目标是以《华能集团非结构化数据治理与防护研究》和《非结构化数据治理及标准规范咨询项目》成果为依据和指导,充分利用数字档案馆的建设成果,借鉴国内外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搭建符合华能集团现在和未来对非结构化数据管理要求的平台。
本项目主要实现集团公司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的设计搭建、以及相关系统的集成工作,是未来集团内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重要一步,是未来集团内解决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和数据挖掘的基础,为了满足华能集团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的数据管理和业务需求,本次采取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化开发包结合定制化设计开发方式来达成项目目标.本次技术服务采购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 完成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的详细设计工作,设计出符合华能集团现状和未来构想的平台方案,以及适合于华能集团业务及发展的平台方案,并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平台化产品设计思路、具备行业先进性的服务端三层架构的平台设计方案;平台设计方案还应提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性能指标和设计参数。
2.根据此平台设计方案提出针对于数字化档案的改造要求,包括接口改造要求,以及为了匹配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改造要求;
3.依托此平台设计方案,完成平台底层的搭建,以及所需各类服务的开发工作。此平台从功能性上可以满足华能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的要求,从非功能性上可以满足华能数据管理量的要求、用户访问量的要求、以及访问性能上的要求;
4. 通过和数字档案馆的对接工作以及平台的搭建和开发工作,将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应用于集团公司,实现集团公司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利用,并且通过智能化、智慧化的系统体验,提升集团公司非结构化数据管理的水平,并且确保集团公司应用期间的正常运行。
5、交付全栈开发源码及开发说明书,并提供不少100人天的技术培训。
服务时间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所委派的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设计与开发项目经理,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咨询顾问以及1名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架构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至少1项非结构化数据管理平台系统的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