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子系统安装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南京中核能源工程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站址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大寨村、蟒蛇山村、乌木村,总规划容量为120MW,占地面积约为3200亩。距离乡道5米,距离G219国道喀东线1公里,距离勐堆乡10公里,距离镇康县城18公里,距离临沧230公里,交通便利,运输方便。多个片区,本次招标容量为100MW。本次招标分四个标段进行,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标段一:本标段暂估容量21.623MW;
投标单位需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结合该区域施工条件后报价。本标段施工区域分为5个地块(A-1/A-2/A-3/A-4/A-5),详见附件2: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子系统安装工程标段划分明细表。
标段二:本标段暂估容量21.715MW;
本标段施工区域分为2个地块(A-6/A-7(1)), 投标单位需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结合该区域施工条件后报价。详见附件2: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子系统安装工程标段划分明细表。
标段三:本标段暂估容量30.337MW;
本标段施工区域分为2个地块(A-7(2)/A-8),投标单位需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结合该区域施工条件后报价。详见附件2: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子系统安装工程标段划分明细表。
标段四:本标段暂估容量32.374MW;
本标段施工区域分为2个地块(A-7(3)/A-9),投标单位需根据实地踏勘情况结合该区域施工条件后报价。详见附件2: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子系统安装工程标段划分明细表。
注意:由于各标段区域分布地形有差异,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标段区域划分实地踏勘,并根据踏勘情况结合本单位施工规划合理报价。
2.4 招标范围
(1)负责按施工图设计和/或总承包人的技术要求完成子系统施工工程,由桩基基础施工开始至变压器入口。包括:桩基基础施工、支架安装及调平,组件安装及调平、组件开路电压测试,逆变器安装,光伏专用电缆、低压直流电缆、电缆直埋沟,电缆头制安,防雷接地,防火封堵,子系统内的安防线管及支架施工,单体调试(包括逆变器的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试运等工程施工等;负责甲供组件支架电缆等设备材料的到货检验、卸车、保管、分发、倒运;具体参考标段划分详情;
(2)负责各自标段承包范围内的排水至工程结束。
(3)负责各自标段承包范围内的局部平整及影响桩基施工的植被清理工作。
(4)负责各自标段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临时便道。
(5)除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由招标人采购外,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检验、采购、运输、保管、场内倒运、材料保管、检测、制安、调试、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6)文明施工及措施:服从招标人的现场项目部管理,并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含承包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成品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机具的检测检定,机械和人员进出场,水平垂直运输及设备、材料二次倒运,施工过渡,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及各种赶工措施,临时水电(含发电机及燃料)、含重大节日二次进场费、现场防疫费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项目地点
2.6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于2022年5月20日前全容量并网。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应具有完成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装机15MW(含)以上安装项目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