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主泵水力部件专用翻转平台研发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主泵水力部件专用翻转平台研发采购项目(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负责主泵水力部件翻转装置设计、制造、验证等工作,设计并制造出一套满足海南核电RSR750型主泵水力部件翻转要求的专用平台,该平台及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或专利属海南核电及此项目供应商双方所有(相关专利由海南核电负责申请,后续由此专利产生的相关权益海南核电占比80%,乙方占比20%)。
2.5 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4个月完成翻转平台研发的所有工作。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质量保证大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涵盖拟采购项目,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具有类似设备设计、制造供货业绩,提供的类似产品应至少具备翻转功能;须提供证明材料,若为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
(4)信誉要求:目前未列入当地工商部门经营异常目录(投标截止日前15天内的“信用中国”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信用中国”公示系统核实)。不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黑名单或者暂停资质供应商中。
(5)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本项目设计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从事机械类设备或部件设计的工作经历。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接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电气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书。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2)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制造商委托授权书)
3)同类产品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批量退货/严重影响施工的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进行说明。
4)最近三年承包项目中发生2起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应当否决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进行说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