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电厂原煤仓三维可视化管理系统研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 标段划分: 大连电厂原煤仓三维可视化管理系统研发标段包1
2.6 地点: 辽宁省 华能大连电厂
2.7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企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自2018年以来,投标人需要提供至少1项电力企业输煤系统核心设备的安装或改造业绩或输煤系统智能化改造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