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
化学加药装置及水汽取样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313)
1. 招标条件
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化学加药装置及水汽取样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化学加药装置及水汽取样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达拉特发电厂煤电一体化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南3km处,达拉特发电厂四期工程预留的扩建端场地。本工程规划容量2×1000MW,本期拟建设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9号机组主厂房于2021年12月开工,2023年12月投产。
本项目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化学加药装置及水汽取样装置招标采购。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2.3规模:1×1000MW
2.4建设工期:24个月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化学加药系统包括完整的1套给水、凝结水加氨装置,1套凝结水及给水加氧装置,1套给水、主机及辅机冷却水加联氨装置,装置内应包括计量泵及连接管道,加药系统所需的配供电设备、变频器、仪表及控制设备、就地控制盘以及其它辅助设备,配电柜内及由配电柜至投标人配套的负荷设备的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等。
水汽取样装置包括1套完整的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每套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包括高温高压架、仪表架、就地电控柜等。
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交货期: 计划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1日完成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十年( 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份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化学加药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关键页影印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