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限流孔板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限流孔板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限流孔板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 招标范围
限流孔板,设备数量:非核级限流孔板设备36 台套,核级限流孔板设备5台套,共41套及临时替代环板与未钻孔的限流孔板,具体见技术规格书。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1525G4120《限流孔板技术规格书》A。
2.5交货地点
DDP至海南小堆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临时替代环板:2023年02月28日;限流孔板:2023年05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3.1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