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BOP厂房控制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BOP厂房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BOP厂房控制系统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海南小堆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 招标范围
BOP厂房控制系统,设备数量:
海南34: BOP厂房控制系统一套,包含:1、BOP综合控制系统;2、电站污水控制系统;3、AC厂房清洗去污控制系统;4、核废物厂房通风控制系统;5、主泵电机试验台控制系统。
海南小堆:BOP厂房控制系统一套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海南34:(1)BOP综合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1418G8802 B版CFC;(2)电站污水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1418G8271 A版CFC;(3)AC厂房清洗去污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1418G8281 A版CFC;(4)核废物厂房通风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1418G8315 A版CFC;(5)主泵电机试验台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1418G8346 A版CFC
海南小堆:BOP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1525G8271 A版CFC
2.5交货地点
DDP核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海南3、4号:2023-3-30(首批);海南小堆:2023-6-2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