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淡2号一级反渗透膜元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海淡2号一级反渗透膜元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海淡2号一级反渗透膜元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
2.2 规模:华能玉环电厂海水淡化系统采用“双膜法”工艺,全厂生产、生活用水全部来自35000t/d的“双膜法”海水淡化,海水淡化自2006年3月份投入运行,至今已累计产水约7000万吨。海水淡化具体工艺为反应沉淀池+超滤+反渗透,反应沉淀池设两组四座,单座出力为800-1300 m3/h。反应沉淀池产水通过2×DN800的玻璃钢管道和超滤配水槽相连。超滤设置六套,共用配水槽配水,并且配水布置在配水槽底部。UF产水通过2条管道进入超滤水箱;超滤产水通过2条DN700的管道进入一条DN1000的6套反渗透进水共用母管。一级反渗透共设置6套,每套产能为240t/h。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反渗透膜元件:406只。
2.4 交货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供货到现场。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2.2 投标人所投标品牌的海水膜元件须至少具有2项国内电厂日产淡水万吨及以上海水淡化项目的供货业绩,且该业绩的海水膜元件须满足当反渗透进水含盐量约32000mg/l,膜元件进水压力不大于5.5MPa,系统回收率不大于45%时,脱盐率不小于99.3%,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能反映上述参数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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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