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临沭常林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完成备案和取得接入方案批复和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和资金到位和资源方同意和现场条件具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工程初步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10150.92kWp/7425kW。本项目分为 2 个并网点接入。1#、2#生产车间共计 2 个光伏发电单元接入 1#并网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装机规模 5443.2kWp/4050kW。两个发电单元接入新建 1#10kV 预制舱开关站,后接入 35kV 铸业变电站 10kV 母线;3#生产车间、待建新车间共计 2 个光伏发电单元接入 2#并网点,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装机4707.72kWp/3375kW。两个发电单元接入新建 2#10kV 预制舱开关站,后接入场区 10kV 配电室。本项目拟分两期实施,分期结算。一期工程工期预计30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二期工程在现场条件具备后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40天。
2.2范围: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测试、技术培训等全过程、全阶段的EPC交钥匙总承包方式建设,投标人承担以下内容:
项目总体策划、各系统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等;
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
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投产、竣工验收;
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负责该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以及接入系统审查会的承办,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免费质保两年内的消耗品;
验收整改、项目性能试验配合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须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3.2.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分布式光伏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