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BOP子项岩土工程详勘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BOP子项岩土工程详勘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BOP子项岩土工程详勘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东北侧的刺仔尾,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西侧,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厂坪标高为+14.00m(1985国家高程基准)。
通过本次勘察,查明勘察区内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获得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对与设计和施工有关的岩土问题作出评价和建议,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地质资料。通过地质编录,查明编录范围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可能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对前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进行检验,并就施工中发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补充勘查的建议;为设计、施工和验槽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2.4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如下(实际以《福建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BOP子项岩土工程详勘技术任务书》(编号:1916YB0PRSS02,版次:A)为准),并同时参考工作范围“陆域勘察约2000m进尺,海域勘察约900m进尺”:
第一部分:BOP子项岩土工程详勘
1) 进一步查明勘察区内地质构造,尤其是否存在断层,如存在应查明其分布、性质及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2) 查明勘察范围内各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及工程特性。调查填土的堆填方式,查明填土的分布、厚度、物质成分、颗粒级配、均匀性、密实性、压缩性和湿陷性。
3) 查明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方案的建议。
4) 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参数,提供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核安全相关建(构)筑物还应提供各岩土层的动态力学参数,评价岩土参数的可靠性和适用性,提出设计建议值。
5) 查明勘察区内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抗浮设计水位,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对设计和施工的影响。
6) 分析和评价建(构)筑物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提出地基基础建议,必要时提出地基处理方案。
7) 判定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判断地基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8) 分析基坑的稳定性,提供基坑开挖的建议坡角,对基坑支护等提出建议。
9) 对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检验和监测提出建议。
对于BOP子项岩土工程详勘工作,因BOP子项众多,总平面方案未最终确定,后期勘察工作存在多次进场的可能,次数暂按2次考虑。钻探总进尺暂定为“陆域勘察约2000m,海域勘察约900m”。会议评审暂按8次考虑(两纲评审3次、外业验收2次及成果报告评审3次)。
第二部分:部分子项基坑地质编录
1) 对基坑开挖区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及水文地质特征进行地质编录;
2) 将基坑开挖揭露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前期勘察成果进行对比;
3) 当地质编录发现地质特征与勘察成果不一致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修改设计的建议,并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4) 依据编录结果,进一步评价地基、基坑边坡的稳定性,检验勘察报告的评价结论。
对于地质编录工作,会议评审暂按2次考虑(两纲评审1次及成果报告评审1次)。
2.5项目实施地点
2.6服务期限
1) 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第一批岩土工程详勘外业工作并通过外业验收;
2) 外业验收通过后30日内提交第一批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岩土工程详勘报告;
3) 在接到任务单后30日内完成第二批岩土工程详勘外业工作并通过外业验收,并外业验收通过后30日内提交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岩土工程详勘报告;
(如涉及补勘,在接到任务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子项外业工作及勘察报告;规定时间应不晚于:收到分批次工作指令后40日内完成外业工作40日,外业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4) 收到基坑地质编录进场通知后10日内,完成基坑地质编录的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编制并通过两纲评审;
5) 外业结束后及时完成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报告评审后10日内提交根据报告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正式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5年内,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类似的项目业绩。
(7)其他要求: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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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nce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