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主设备螺栓拉伸机设备采购(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主设备螺栓拉伸机设备采购(三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主设备螺栓拉伸机设备采购(三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 招标范围
2.5交货地点
DDP现场指定地点交货_
2.6交货期
海南34: 2022-12-15~ 2023-2-15,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9项目进度的要求;海南小堆:2023-9-30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