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EPC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南京中核能源工程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EPC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境内,现场现状大部分为山地,局部坡地,地势较为陡峭。初步选址可利用土地面积3000余亩,多个片区,总规划容量为120MW。本次送出线路EPC工程招标分一个标段进行,根据接入系统可研方案和接入系统可研评审意见,新建线路按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约39公里(实际长度自行勘察设计确定),线路路径经过镇康县忙丙乡、凤尾镇、南伞镇最后进入110kV白岩变。通过招标拟选优质的设计、施工、采购供应商,完成线路的全部建设工作,满足镇康光伏项目120MW发电容量送出。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EPC工程,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建设基塔征用手续、补偿费用及通道清理、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移交、负责办理林地使用报批(含林地使用同意书、砍伐许可证等)、水保方案、跨公路安评、环评验收、并网手续及竣工投运(110kV送出线路和接入系统新建间隔)等相关工程建设手续,本工程最终质量要符合 和云南 、临沧市 回购新能源送出工程标准,并负责回购时所需的所有工作。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附件3;
(2)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场内倒运、检测、制安、调试、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3)文明施工及措施:服从招标人的现场项目部管理,并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含承包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成品保护,临时设施,施工机具的检测检定,机械和人员进出场,水平垂直运输及二次倒运,施工过渡,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及各种赶工措施,临时水电(含发电机及燃料)、现场防疫费等。
2.5 建设/项目地点
2.6 计划工期
本工程于2022年5月20日前线路竣工验收通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
(2)施工负责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且牵头人应具备3.2条(2)所要求的施工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且牵头人应具备3.2条(2)所要求的施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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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